给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的一封公开信.doc
凭着对“通用汽车”和“雪佛兰品牌”的高度信任,我们购买了该公司生产的乐风1.4升全自动车,购车时间为2007年5月11日,提车地点是成都港宏“雪佛兰”专卖店,购车价格为8.99万元(发票),出现的问题如下:
1、在5000公里时,进行了一次正常保养,未发现任何问题;
2、在行使到8900多公里时,该车驾驶室右边方向轮的钢盆出现两处严重变形,轮子上的盖板自动脱落,挤压造成轮胎破损,驾乘人员均不知道何时发生了碰撞,仔细检查该车,只有前边保险杠上有一轻微碰痕,经成都港宏维修店检查,认为该车轮已无法修复,在该店建议下,重新换上该公司生产的所谓原装车轮,开具的发票为维修费913元,更换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
3、该新轮换上后,总行程只行不足1000公里,又是同一部位的车轮出现了钢盆变形,盖板自动脱落,驾乘人员根本无法察觉何时变形,何时盖板脱落,发现车轮变形时间为9月10日左右,于9月15日同样前往该店进行检修,经过一番争论后的处理方法是,重新更换一个钢鼓,这次该店没有收取任何维修费用,据该店电话告知车主,这次维修没有做记录。目前这两个已经变形报废的钢鼓及一个轮胎,均保留在车主手中。
4、 一辆购买时间仅为4个月左右,行程不到10000公里的新车,连续发生这样的问题,车主自然十分着急,为了彻底查清这种现象的真相,主动与上海通用汽车咨询服务热线和成都港宏专卖店进行了多次联系,在车主反复要求下,成都港宏专卖店维修部于2007年9月19日,根据车主的将车接去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出具的情况检查说明“右前方四方支架和右前下支贴近地面处有较明显擦挂痕迹,该车右前保险杠有明显撞击痕迹”。轮胎检测结果是“冲击断砂,结论是:不予赔付”。车主当即对这一结论表示不服,要求该维修店重新考虑结论意见,同时也向上海通用汽车公司明确提出了赔付两个车轮的建议,我们的理由是,该车还在保养期之内,连续两次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个新车轮行程不足1000公里,出现钢盆变形,而车身未出现碰坏情况,车身旁边也没有碰撞痕迹,完全有理由怀疑,该车轮质量真的没问题吗?经过一周左右的反复争论,上海通用汽车公司服务热线的肯定回复是,这种情况,不予赔付。
为了找出同一部位新车轮连续出现问题的真相,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不愉快,我们将上述情况告知各位网友,希望大家告诉我们,在何种情况下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如果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乐风车连轻微的擦碰都经受不了,这样的车还敢长期驾驶吗?
如果一辆新车还在保修期内,维修店更换高价车轮,只开具维修费,这样的服务顾客能够接受吗?而且提供的原装新车轮行程保证不了1000公里。
如果是车轮钢盆变形,提供的检测结果却是轮胎的检测结果,并做出不誉赔付的结论,这样的检测结果能令人信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