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C作業辦法
1. 目的
為促使全体員工運用潛在能力,和聘用品管手法,自動自發,互相合作,改善工作環境,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品質,以建立全員改善之意識,達成公司全面品質提升之目標.
2. 范圍
PCEG NWE 產品事業處龍華厂區開展QCC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3. 參考文獻
QP-020 品質保証作業程序
4. 活動方式
4.1 品管圈定義:
品管圈(Quality Control Circle,簡稱QCC)就是:
在同一個工作現場內自主地進行品管活動小組,該小組為全公司品管的一環,在自我啟發,相互啟發的原則下活用品管手法,繼續不斷且全員參加地進行工作場所之工作管理及改善活動.
亦即由現場同仁5~12人組成一小組,持續進行開會討論,並應用品管七大手法來尋找問題,改善問題,並從中增強同仁間的人際關系及和諧氣氛.
4.2 推行組織:以委員會的方式組建NWEQCC推行委員會,包含組裝廠分會,沖壓廠分會,周邊分會。
4.3 品管圈的成立及登記:
4.3.1 一般以來自同一現場的人員組成品管圈,必要時可以吸收其他單位的人員參加
4.3.2 品管圈須由一名輔導員,一名圈長及若干圈員(一般為5~12人)組成
4.3.3 圈長通常由熱心QCC和TQM的人員擔任,以民主方式推選出适當人選
4.3.4 輔導員一般由組長及組長以上等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4.4.5 品管圈成立時,圈長須确實填寫組圈登記表(見附表),經課長(含)以上主管核准后送推委會編號于确認.正本各圈自己保存,副本(兩份)分別由推委會和分會執行委員保存.
4.4.6 品管圈成立后,各圈制定活動計划,經輔導員,課長确認后,正本送推委會,副本由圈長和分會執行委員各執一份
4.4 日常活動/圈會
4.4.1 品管圈地活動使用各种品管手法,管理技巧,統計分析等,並按計划于圈會及會后實際的改善活動中實施
4.4.2 圈會一般為每周一次,每次30~60分鐘
4.4.3 圈會原則上須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各圈開會時間固定並按時開會(如每周
8:00-20:00),若圈會時間需改動應提前8小時以上知會推委會
4.4.4 圈會活動地點:
A 會議室,工作現場等能順利進行討論且不會影響他人的地方
B 各圈須固定活動地點,若需變更應提前8小時知會推委會
4.5 圈會活動內容:一般需遵循以下步驟:組圈說明/前期檢討,發掘問題,問題分類,選定題目,收集數據,選定目標,追查原因,分析資料,提出辦法,選擇對策,草擬行動于檢討,成果比較及附加改善确認,標准化,活動回顧于總結,成果追蹤于下期計划等,應根据實際情況進行PDCA循環
4.6 會議紀錄:
4.6.1 圈會進行時,必須有專門人員負責紀錄
4.6.2 會議紀錄之原始資料必須認真紀錄于推委會自定的統一會議紀錄表格上(表單欄
,,不夠時,可以复印或自備白紙進行補充)
4.6.3 會議紀錄應經過圈長,輔導員及課長簽字后在會后三天內交到推委會
5. 活動步驟的統一與落實
5.1 活動步驟的統一:
5.1.1 原則上每年活動兩期,上下半年各一期
5.1.2 每期均采用統一的活動步驟,推委會制定統一的活動計划,各圈的活動不違背總体計劃,,,保証NWE QCC活動長期有序的進行
5.1.3 每圈每期活動至少完成一個主題,可根据實際情況适當延長.
5.2 推委會例會
5.2.1 內容/目的
A 監督並檢討各分會QCC進度
B 指正並交流各圈得失
C 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D 最新文件和資訊通告
F 預評或成果發表大會准備
5.2.2 會議一般由推委會主導,總干事主持
5.2.3 參與人員為各分會執行委員及輔導干事
5.2.4 時間,地點由推委會發文通知
5.3 稽核制度:
5.3.1 目的:
A 促使各圈确實按活動計划運作各活動步驟
B 使推委會了解各圈進度,發現並協助解決方向性錯誤
C 便于總体掌控,輔導,協助品管圈活動順利展開
5.3.2 稽核范圍:
在推委會登記注冊的品管圈,其活動進度,會議,改善現場及其它相關活動均屬之.
5.3.3 稽核者:
推委會執行干事活動或推委會輔導干事指派的人員
5.3.4 稽核方式:
各圈每期至少被稽核兩次,采用不定期稽核方式
5.3.5 要求
各圈按登記時的時間地點進行圈會,不得隨意更改,若有任何變更應提前8小時知會推委會及稽核單位,否則后果自負
5.3.6 稽核標准
依据”品管道圈活動稽核表”(見附表)
6. 品管圈活動評審:
6.1 評委:
6.1.1現場資料評委共5人: 副總幹事(1人),推行幹事(1人),其他分會代表(3人)
6.1.2分會發表:由其它分會執委和輔導幹事(4人),其它分會推選一名課級推進委員及一名總幹事,共六人組成
6.1.3大會發表:由推委會決定
6.2 評審方式: 評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6.3 評審項目:
6.3.1 現場活動評審:
A 本項評審占總分40%
B 本項評審包括現場活動稽核評分和現場活動書面資料評審兩項
C 現場活動稽核: 見品管圈稽核狀況表
D 現場活動書面資料評審: 詳細評審辦法見現場活動評審表
6.3.2 注意事項:
A 現場活動評審以各圈交到推委會的會議記錄為准
B 圈會記錄一經交上一周后,不得修改或補充
6.3.3 發表活動評審
A 本項評審占總分60%
B 評審范圍:各圈發表所用簡報資料,發表現場效果
C 評審標准:見QCC成果發表評審表
6.4 QCC成果發表會
6.4.1 原則上,每年上期進行處內發表,下期進行PCE全公司發表,每期都對當期活動优秀品
管圈及個人進行表彰
6.4.2 視需要,QCC成果發表會可以和其它品質活動合并舉辦
7. QCC活動獎勵(獎金單位RMB)
7.1 當期活動优胜獎:
一等獎(一名): 1000元/圈
二等獎(一名): 800 元/圈
三等獎(二名): 500 元/圈
优胜獎(三名): 200元/圈
7.2 优秀答辯獎(一名): 100元/人
7.3 最佳表演獎(一名): 400元/個
7.4 獎金頒發:
7.4.1 以上獎項一般在QCC成果發表大會當晚頒發
7.4.2 以上各獎均附設錦旗一面
8. 活動經費:
8.1 主體支援費:
8.1.1 發放標准:100元/圈
8.1.2 發放依据:
A 圈會記錄/日常稽核狀況表
B 發表簡報資料
C 主管意見
8.2 茶水費
8.2.1 發放標准:3元/人*次
8.2.2 發放依据:
A 與圈會活動相關的會議/活動才發給茶水費
B 事務局根据每次圈會實際參与人數提供茶水費,並將根据活動計划定期對圈會
進行稽查,當次未開者扣當次茶水費,三次未開者將取消本期茶水費
C 完成推委會制定的總体進度
D 推委會根据各圈活動主題完成或根据稽核,主管意見等狀況進行判定
8.2.3 發放方式:
A 以期為單位進行發放,不纍加
B 每期活動開始時發放上期茶水費
8.3 獎金
8.3.1 每期活動開始時進行經費預算,經費從經管申請,以發票或獎金發放登記表歸還
9. 本作業辦法與NWE QCC活動手冊互作補充,解釋權屬于QCC推行委員會
10. 附表:
10.1NWE QCC推行委員會組織架构表
10.2NWE QCC組圈登記表
10.3 NWE 品管圈會議紀錄表(共14份, QCC002~014)
10.4NWE 品管圈活動稽核狀況表
10.5 NWE QCC現場活動評審表
10.6 NWE QCC發表活動評審表
10.7 NWE QCC日常活動結果報告/經費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