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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引爆条件?海马车毁人伤气囊一个未开 [ 阅读46 / 回复6 ] 打印 【复制地址】

不符引爆条件?海马车毁人伤气囊一个未开

近日,北京于先生开着海南马自达323在京沈高速上行驶中,因处理情况不当,车与高速路中央隔离带发生撞击,并且汽车左前侧正撞击在隔离带立柱上。当时车上只有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两人,因撞击中正面安全气囊未弹开,最终导致副驾驶位人员头部严重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后汽车前面严重受损,前挡板脱落,前轮半轴弯曲变形,两个轮毂报废,车架左侧后移,以及其它多处部件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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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发生时,副驾驶位人员头部受到严重撞击,据车主讲:“当时受伤人员流的血到处都是,至今副驾驶位上还有血迹。”后经过医生诊断,事故造成副驾驶位人员内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颅底骨折、鼻中隔及上额窦前鼻骨折、双侧鼻骨骨折伴移位、右侧锁骨骨折、左眼周围、颈部、胸部软组织损伤、肝右叶低密度灶等多处伤害。
  然而,车已经在撞击中严重受损,但是汽车的双气囊却一个都没弹开,最终导致副驾驶人员头部和胸部严重受伤。车主认为发生这么大的撞击,汽车正面安全气囊还没打开,才造成车上人员受这么重的伤,安全气囊并没起到保护作用,是汽车质量问题。
  那么,本应是救命的安全气囊为什么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没有打开呢?就这个问题,海南马自达厂家给出的解释是:“关于该车气囊未引爆的问题,我公司和服务店的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和图片进行分析,我们分析后认为,事故车辆的撞击不符合正面安全气囊引爆的条件。正面安全气囊是否引爆由其特定的工作条件决定,如碰撞物体、碰撞点、碰撞角度、减速度等,而在汽车翻转、侧面碰撞或与可变形物体刮蹭碰撞时,正面安全气囊均不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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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车主与厂家也对气囊未打开一事进行多次沟通。据车主说:“厂家现在的态度是,这件事情是小事情,我们已经委托当地服务站解决了。”而当车主再与北京的服务站寻求解决方案时,维修站给出答复是:“这个事情太大,我们服务站没有权利解决,你还是得让海马厂家来解决。”最终,在厂家和服务站推脱处理过程中,车主至今也没得到该如何解决此事的方案。
  当问及车主,希望海马厂家在处理这件事情需要达到什么要求时,于先生一脸的苦恼,无奈的说:“现在厂家根本不承认是质量问题,还谈什么对厂家的要求和希望啊?!”
  究竟气囊符不符合打开条件,本站工作人员咨询了清华汽车专家。专家根据提供的图片和资料表示:气囊是否该弹开,还需实际勘察鉴定才能得出最终结论,但专家告诉我们说直观判断完全应该打开。
  直到目前,到底这个安全气囊是不是应该打开,是不是汽车质量问题,至今,车主与海南马自达厂家和海马经销商均未此事达成共识,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详细说明。车主的车现在还在海马的服务站存放,没有进行修理。   2006年3月1日车主来电话说厂家的回复是在推卸责任,将继续坚持的投诉,保持诉讼的意见!
  出事故时安全气囊竟未弹出,不知安全气囊何时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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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什么都不安全,连火车都出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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