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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违章,以后要注意

第一次违章,以后要注意

刚刚收到一封邮件

你的:
小型汽车
川AYL6**
在: 2008-01-19 19:06:08
在: 电子科大路口
有:<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违法行为,
请到: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接受处罚。

>From cddzjc@cdjg.gov.cn

2008-01-24



当时光顾躲避行人了,居然忘了留意信号灯 当时感觉好像是闪了几张  今天到底邮件 据了解 好像要罚100 扣3分  唉~~

下次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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