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1.8AT 变速箱漏油投诉更换zt
shi福克斯1.8AT 变速箱漏油投诉更换
转 本人自2007年7月从福特4S店,北京陆鼎福特京广店购得一台 福克斯1.8AT三厢轿车。2008年2月29日发现有漏油现象,经过4S店长达2个多月的检查维修确认是自动变速箱的漏油,,5月6日经福特厂家的现场工程师确认是变速箱质量问题,我现在还在质保期内要求更换新的变速箱。 投诉内容: 1,质保期内,长安福特在确认是产品质量问题,且不能确认变速箱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不予更换新的变速箱,置客户的安危予不顾。 2,4S店保养,维修检查不仔细,变速箱油液面底于下限阀值未能及时提醒,添加,高速运行后可能导致变速箱已经存在安全隐患。 3,4S店服务不达标,该做的检查测试蒙混过关,草草了事,达不到保养和维修检测的目的。漏油现象是我本人发现的,并非维修人员发现告知,并是在我的一再坚持下才对漏油部位进行检查。在第一次拆卸发动机底壳封胶没有效果的前提下,重复实施相同维修方案,延误维修时间。 4,4S店在检查维修过程中未经车主同意,私自更换汽车部件,事前事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鉴于以上情况,要求长安福特 1,给予更换新车,并提供相应的质保服务;或者更换问题变速箱,同时延长整车质保服务。(因变速箱拆解过程中涉及很多其他关键部件,重新装配后驾乘感觉和维修前有很大差异,) 2,4S店规范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 3,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后,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应该让车主继续使用问题车辆,应该为车主解决待步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全面检查。